快遞|跨境網購 【輸入規定】:輸入規定代碼的分類 & 主管(簽審)機管查驗

 <免責聲明>
輸入規定跟稅則歸列本身是非常專業的領域!本文僅做初步觀念介紹,若有錯誤說明或引用,請依各主管機關的法規、公告及函文說明為準。

<各段標題>

▌很重要!一再提醒! 

▌輸入規定的編碼類 

▌海關查驗 v.s 主管機關查驗  


▌很重要!一再提醒!

有輸入規定的貨品不能使用簡易申報

有輸入規定的貨物一定得用「一般申報(正報)」!

理由在 快遞|跨境網購 【高階專業篇】:稅則預審查詢 & 輸出入規定(免證/免驗代碼)  這篇文章有講過。因為簡易申報的報單格式沒有免證/免驗代碼的欄位


不能使用簡易申報的法源依據

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 第 12 條 第1項第2款

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 第 12 條 第1項第2款

第 12 條 進出口(海運)快遞貨物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以一般進出口報單辦理通關:
一、...進口高價(完稅價格超過新臺幣五萬元)海運快遞貨物或...出口高價(離岸價格超過新臺幣五萬元)海運快遞貨物。
二、涉及輸出入規定。但有特殊情形經海關公告者,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...(後略)


▌輸入規定的編碼類型

如果要我說的話...英文字母開頭的代碼跟一般民眾跨境網購相關度較高!!

「3碼數字」類

從第1、2碼數字大致上(部分例外)可以判斷主管機關,例如

1開頭:經濟部國貿局
2開頭:經濟部轄下各機關
3開頭:內政部轄下各機關
4開頭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國貿局
5開頭:衛生福利部轄下各機關
6開頭:交通部轄下各機關
7開頭:內政部轄下各機關
8開頭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&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其轄下各機關


「1碼英文字母+2碼數字」類

英文字母開頭的輸入規定代碼,代表輸入該種類貨品需要主管機關查驗、檢疫

從第1碼英文字母可以判斷主管機關,例如

A開頭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(Agriculture 農業)
B開頭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
C開頭: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(Commodity 商品)
F開頭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Food 食品)
H開頭: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 (Herbs 草藥)
W開頭:財政部國庫署 (Wine 酒)

「M」開頭類

M代表該種類貨品輸入時,需注意是否為中國大陸(Mainland 大陸)製造,意即產地申報為CN。

M開頭的輸入規定代碼最常見即 MW0 與 MP1。
MW0:大陸物品不准輸入
MP1: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

若要進口輸入規定代碼為 MW0 的貨品,需取得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的專案核准;
若要進口輸入規定代碼為 MP1 的貨品,視情況「可能」得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證。




▌海關查驗 v.s 主管機關查驗

執行機關不一樣

同一批貨物,在通關的時候可能面臨兩種以上的查驗。

通關流程上的查驗,由海關(基隆、臺、臺中、高雄關)執行。在一般通關流程或簡易通關流程,需要執行人工查驗的貨品,代表其通關方式被海關通關系統或人工篩選為 C3M。

如何判斷貨物從哪個關區通關,請參考 快遞|跨境網購 【常見問題篇】(一)  這篇文章。

主管(簽審)機關在邊境執行的查驗,則依主管機關而有相當大的差異。例如輸入食品,通常需要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做查驗;輸入電器,則通常需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做商品檢驗。

舉個例子,海關在邊境(機場、碼頭)有緝毒犬,執行毒品查緝;農委會防檢局在邊境也有檢疫犬,執行動植物(包含其相關製品)的檢疫。兩者工作重點截然不同。







向海關申報進口貨物,稱為「報關(包含海關查驗程序)」,受商民委託代為處理報關事務的業者稱為「報關行」;向主管(簽審)機關申請品查驗,稱為「報驗」,受商民委託代為處理報驗事務的業者稱為「報雁行」。據說在臺灣中南部的報關行也會兼營報驗行的業務,但北部則報關、報驗業務會分開經營。


查驗重點不一樣

海關查驗的重點通常在於貨物貨名、產地、規格、數量有無虛報,同時也會檢視貨品包裝標示是否與貨品本身相符,並符合國內標示的規定。若是有輸入規定的部分則會協助主管(簽審)機關做初步判定。
主管機關的查驗則依各個主管(簽審)機關而有相當大的差異。例如進口食品,需要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做查驗,其查驗又分成「查核」、「檢驗」,後者需要抽取樣品送交實驗室,進行各類的檢查及化驗。又例如經濟部的商品檢驗依商品種類不同而有不一樣標準。


主管(簽審)機關須完成簽審比對海關才能放行

再次強調,如果貨品涉及輸入規定的話,必須要以一般申報(正報)的方式辦理通關。

在一般進口申報的流程中,報單的輸入許可證欄位資料,會與主管(簽審)機關的許可證資料比對。當海關驗貨、審核的流程完成後,還需要主管(簽審)機關比對許可證資料完成,整個通關流程才會迎來進口貨物的「放行」。

以某張報單在關港貿單一窗口 (GB301)進口報單通關流程查詢 的結果來說明。
序號2 代表報單資料傳輸進入海關,被系統判定的通關方式為 C2 (應審免驗)
序號4 代表有申報貨品涉及衛服部輸入規定。處理說明中 IF***08 即為其使用的許可證號。
序號12、13 代表海關審核申報文件資料,若申報的貨物無涉及輸入規定,此時即可放行。
序號14 海關審核完畢,經過數天,主管(簽審)機關的證號比對完成。
序號18 簽審比對完成,系統(擔保)扣稅後,即出現「放行」訊息。


最後提一下,同時也是下篇文章的主題...並不是涉及輸入規定就一定要向主管(簽審)機關申請輸入許可證,符合一定的條件下,也可以直接以「免證/免驗代碼」通關,但使用「免證/免驗代碼」一定得在使用一般申報(正報)通關的條件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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