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遞|跨境網購 【期間限定】:111年6月30日前 輸入個人自用新冠肺炎試劑免證核准 (已截止)
[免責聲明] 一切說明均以各主管機關官方為準,本文純粹整理資訊僅供參考。
<各段標題>
▌各主管機關新聞稿
▌個人自用輸入的重點
▌關於Covid-19快篩試劑類型
▌各主管機關新聞稿
衛生福利部
https://www.mohw.gov.tw/cp-5268-69552-1.html
經濟部國貿局
https://www.trade.gov.tw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40&pid=742570
財政部
▌個人自用輸入的重點
期間限定!只到今年6/30(含)以前
沒有意外的話,6月30 日這個日期,海關應該是以「進口日」認定。 什麼是「進口日」請參考 一些基本概念...連線收單日、報關日、進口日、包稅 。
個人自用
因為是個人自用,所以「不能轉售」!更不能在網路上販賣!
違者可能涉 藥事法 而受罰。嗯...藥事法罰很重唷~
快遞輸入接受簡易申報
財政部基於便民原則,6/30以前進口,是准予使用簡易申報的。
但是若是輸入中國大陸產製的抗原型快篩試劑,
國貿局新聞稿寫到要填列專用證號代碼FT999999999989。
而「簡易申報」並「沒有輸入證號的欄位」!!!
一般需要證號輸入的貨物,必須使用一般/正式申報。
所以若購買中國產製的抗原型快篩試劑,並使用快遞輸入且簡易申報,
這部分可能須再洽詢財政部關務署確認有沒有放寬?
不是中國產製的就不需要考慮這個問題!
一張報單、一位進口人、限輸入一次、一次100劑
按新聞稿的資訊,若超過100劑,可出具親屬身份證明文件(健保卡、身份證)影本辦理。
若使用快遞方式輸入,因現在絕大部分都會有透過 EZway 做線上委任,所以進口人本身不需檢附身份證明文件應本。
若有個資外流疑慮,可以洽訊財政部關務署詢問是否得以切結書替代?
暫時「溯及既往」
在還沒頒布這次(暫時)開放的措施之前,已被海關暫扣的個人自用快篩試劑,比照這次期間限定的開放措施辦理。
▌關於Covid-19快篩試劑類型
目前臺灣常見應該是分為兩種:抗原、核酸兩種類型。
參考財政部關務署新聞稿 關務署籲正確申報防疫物資稅則號別,以加速貨物通關 ,稅則分別是:
3002.15.00.00-5:免疫產品,具有劑量或零售包裝式樣者 (應該是多數)
3822.00.90.90-2:其他診斷或實驗用有底襯之試劑及診斷或實驗用之配製試劑,不論是否有底襯,不包括第3002節或第3006節所列者。
前者需要注意輸入規定MP1(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),即上面提及需要輸入專用證號代碼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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